涿州市统计局简况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统计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制度,拟定全市统计工作规章,制定统计改革、统计调查计划。
(二)贯彻执行国家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、统计指标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;完善全市各项核算制度;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;组织管理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、调查方案;组织全市统计登记工作。
(三)组织完成国家、省和市重大的国情国力、省情省力的普查或抽样调查;组织完成国家、省和市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,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,并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各部门提供咨询建议。
(四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、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。
(五)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范围内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,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统计数据库网络。
(六)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,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业务技术培训,加强业务指导。
(七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内设机构、人员组成、党组班子年龄、文化结构。
1、根据上述职责,涿州统计局设5个职能科(室):
(一)办公室
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。草拟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;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反馈及宣传工作,负责公文处理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;负责局机关行政及事业财务管理、固定资产的使用、管理和监督。 (二)法规科
组织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;查处、通报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;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检查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;组织协调统计法制度的贯彻实施;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;监督、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贯彻执行。 (三)经济信息科
统一组织实施国家工作、交通运输、邮电业,能源材料,商业企业、饮食业,固定资产投资、建筑业企业外经、外贸、外资企业,劳动就业、科技、服务业、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制度,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搜集、整理上述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,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;组织指导各行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进行统计分析。 (四)核算科
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,负责国内生产总值、投入产出、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及与之相对应的补充核算,进行全市总供给、总需求的测算。综合分析、预测、监测经济运行情况,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建议;负责整理、编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资料;对宏观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,统计分析。 (五)服务业科
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,负责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,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搜集整理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全行业的调查、整理与汇总。 (六)能源统计科
组织开展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;开展对全市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、供应、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、分析研究;负责进行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;负责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;负责监测全社会节能降耗状况,提供相关数据。 组织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。 2、人员组成
涿州市统计局现有30人,公务员10名,机关工勤人员1名,事业编制19人。 3、党组班子年龄、文化结构
局党组由3人构成,40岁—50岁有2人,40岁以下1人。3名班子成员均为大学本科学历。 电话:0312-3979179 地址:涿州市范阳路68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