涿州市文物局简况
机构设置
(一)主要职能 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、文物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;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规划规划及年度计划。 2、指导、协调旅游文物 资源开发、利用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;组织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市场。 3、保护地上、地下文物,征集流散文物,配合有关部门的基本建设,做好地下文物勘探、考古发掘,对地上文物进行保护和修缮,发挥馆藏文物的社会效益。 4、会同有关部门治理旅游环境和秩序,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质检监察,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,查处违反旅游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法的行为,维护旅游者、旅游经营者、文物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。 5、组织、管理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定点单位的评定,对旅游文物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考评。 6、指导、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。 7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(二)班子成员 局 长 副局长 文保所所长 (三)内设机构(含二层机构) 1、办公室:管理局机关的日常工作事务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。 2、综合审批科: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与利用规划与年度计划;开发国际、国内旅游市场, 进行项目招商;负责全市旅游情况统计、饭店星级评定和管理、旅游定点单位的确定与挂牌。 3、管理科:指导、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,治理旅游环境,整顿市场 秩序。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质检监察,规范旅行社、导游人员、各类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, 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,保护旅游者合理权益;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旅游法律、法规及旅游市场 秩序的行为。 党组织、纪检(监察)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,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内核定。文物保管所(二层机构):保护好地上、地下文物;开展文物研究、文物保护咨询、文物鉴定;普及宣传文物保护法;征集流散文物;配合经济建设,搞好文物勘探及地下文物的考古发掘;做好文物建筑的修缮维护;发挥馆藏文物的社会效益。旅游文物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事业编制9名,其中局长、副局长3名,股级干部职数3名。工勤人员编制1名。 地址:涿州市南关大街105号 电话:办公室 3656583 旅游投诉 3656583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