涿州市劳动局简况
一、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
涿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7个科室,分别是:办公室、干部科、工资福利科、劳动监察科、劳动仲裁科、社会保险科、职业只能开发科;下属事业单位8个,分别是:劳动监察大队、人事考务中心、社会保险所、失业保险所、劳动力人才服务中心、就业训练中心、劳动服务总公司、劳动技工学校。 涿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公务员19人,其中党委班子成员6人;工勤人员3人;事业单位人员176人。 二、主要职能 1、综合负责国家公务员的培训、考核、录用、任免、奖惩、交流、辞职辞退、回避、退休等管理与服务;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非领导职务设置与人员审批;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、培训、发证。 2、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的接纳安置;组织专业技术人员(科技干部)的培训、考核、职称评聘、继续教育工作;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。 3、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、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、再就业工作,规划和指导劳动力、人才市场的发展;指导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的发展;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力的流动;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、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、政策并组织实施。 4、拟定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、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,指导和管理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审核、鉴证、备案工作;负责劳动关系的变更、终止、解除工作;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;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;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和女职工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政策、规定,并实施监督检查。 5、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干部、职工工资及其劳动报酬的宏观管理;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;拟定最低工资保障办法,并监督检查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执行情况。 6、综合管理全市党政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,拟定全市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、标准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费医疗管理政策,拟定党政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政策,并组织或监督实施。 7、拟定全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;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;组织工伤和职工病伤残等级鉴定工作。 8、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、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,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;负责权限范围内各类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;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下岗职工、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。 9、负责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行为的监察,并监督落实,实行全方位的劳动监察,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职权。 10、负责市政府及其各部门、乡镇政府、办事初、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。 地址:范阳东路 电话:办公室 3852606 工资科 3853303 干部科 3855215 人才中心 3853581 社会保险所 3856055 |